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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资料《公文写作与处理》考前必背:公文的体式与稿本(四)

来源:湖南自考网 2021-04-15 15:56

 

(3)印发机关和印发说明

印发机关和印发说明是对文件制发(含翻印)情况的说明记载,包括文件制发单位的名称、印发日期和印制份数等。标识印发时间是为了准确反映公文的生成时效, 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时间为准, 用阿拉伯数码完整地标识出年、月、日。

2. 命令(令)可以说是国家行政机关发文的最高级形式。

3. 公文的排版形式,是指公文各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是指公文的外观形式。公文的排版形式主要包括公文版头设计、版面安排、字体字号、字行字距、天地页边、用纸规格等。

1. 公文的装订要求

(1)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

(2)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

(3) 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

(4) 裁切成品尺寸齐整,“四角成 90°,无毛茬或缺损。”

2. 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两种。定稿是指草稿经过修改、审阅, 并由领导人签发或者会议讨论正式通过的最后完成的定型文稿。只有履行了法定生效程序的定稿才能形成正式文件。定稿是机关制发文件的唯一可靠的标准稿本。

3. 公文文本按不同用途可分为

(1) 正本,根据已签发的定稿制发的正式文件,称为“正本”。

(2) 副本,凡是根据公文正本复制、誊抄的其他稿本称为副本,副本又称抄本。

(3) 存本,指发文机关印制一份文件的正本后留在本机关的除草稿、定稿以外的印刷本。

(4) 修订本,是对于已经发布生效的文件,在实行一个时期以后,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合当前的情况需要进行修改补充,这种重新予以修改补充再行发布的文本。

(5) 试行本、暂行本,一般都是以试行、暂时、试行草案等字样标在公文标题中的文种的后面或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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