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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湖南自考《婚姻家庭法》真题及答案(三)

来源:湖南自考网 2021-05-27 14:54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家庭暴力10-242

答: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此类暴力行为的形式是多样的,但都是对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

27.婚姻成立4-79

答: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婚姻的全部法律效力,都是以婚姻的成立为前提的。

28.法定夫妻财产制 5-122

答:法定财产制,它指在夫妻婚前或婚后均未就夫妻财产关系作出约定,或所作约定无效时,依法律规定而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29.人工生育子女 6-176

答:人工生育子女是指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或卵子,然后用人工方法将精子或受精卵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所生育的子女。

30.收养 8-182

答:收养,是公民(自然人)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已之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拟拟制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适用我国《婚姻法》中约定夫妻财产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5-136

答:(1)约定夫妻财产制的约定时间并无法律限制;

(2)在订立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协议时,夫妻双方均须具备完全;事行为能力。否则,此项关于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协议无效。

(3)夫妻关于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必须反映当事人双方的真实。如果一方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其真实意思而订立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的,应当认定该协议无效。

(4)夫妻双方以规避法律义务或逃避对第三人偿还债务为目的订立的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因其内容违法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利认定其无效。

(5)夫妻订立了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后,如果要变更或撤销该协臣须经双方同意方可为之。

32.简述我国诉讼离婚的适用范围。9-230

答: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三类离婚纠纷: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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