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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自考真题试卷及答案(三)【2019年4月】

来源:湖南自考网 2020-09-11 10:46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法律渊源

32.义务教育的对象

33.学生

34.教育督导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5.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按法律关系的性质分)。

36.简述我国现行学制的纵向阶段划分。

37.我国职业教育的方针是什么?

38.简述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39.试述义务教育学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40.试述法律救济的含义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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